全国咨询热线

您现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商标资讯怎样查公司名称是否能注册商标_怎样开一个替人注册商标的公司

怎样查公司名称是否能注册商标_怎样开一个替人注册商标的公司

更新时间:2021-12-16

迪拜公司否认侵犯阿里商标,称名字取自中东故事 商标是一家公司的标志,一个公司的商标权益是不容侵犯的,一旦受到侵犯,该公司有权向侵权公司索求赔偿的。相信很多老板身边也发生过这样的生气请,甚至自己还亲身经历过商标侵权的事情。近日,阿里巴巴就起诉了一家迪拜公司侵权了自己公司的商标权益。4月9日,据国外媒体报道,迪拜公司阿里巴巴币基金会(AlibabacoinFoundation)表示,该公司推出加密货币“阿里巴巴币”(Alibabacoins)并未侵犯中国公司阿里巴巴商标权。称起名字取自中东著名民间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中主角的名字。上周,阿里对这家公司提出控诉,称其使用阿里巴巴的注册商标名称引起混淆。这家迪拜公司推出加密货币“阿里巴巴币”,募资超过350万美元。阿里巴巴集团在美国曼哈顿地方法院提出的控告中指出,阿里巴巴币基金会(AlibabacoinFoundation)“明目张胆、一再蓄意以误导的方式”使用其注册商标,让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与阿里巴巴集团有关,或者获得了阿里巴巴的认可。阿里巴巴向法庭提出控诉后,美国地方法官KimbaWood发出一项暂时禁止令,要求“阿里巴巴币”在4月11日解释其为何不应被禁止进一步从事被指控的侵权行为。阿里还表示,尽管其一再重申“无意进入加密货币领域”,但有关其在“阿里巴巴币”发行中所扮演的角色已通过媒体传播造成混乱,而阿里巴巴币方面“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消除或纠正这种混乱”。AlibabacoinFoundation的律师回应称,该公司无意侵犯阿里巴巴的知识产权,并且表示,阿里巴巴方面要求该公司关闭业务或是重新起名“并不合理”。该公司的律师表示,他们的公司名称并不是在模仿中国企业,而是来自中东民间故事。AliBaba是中东著名民间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中的主角名字。相信很多老板也看到过很多像商标侵权的这种行为,也可能遇到过。在遭遇到这种商标侵权的事情中,我们一定要加强对这方面法律的学习,或者请专门的律师,我们一定要学会利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好我们自己公司的权益,不要让公司受到不良的影响,以免影响到企业的形象。 外国地名的外文名称组合能否作为商标使用

  对于中国相关公众来说,佛罗伦萨、托斯卡纳这样的外国地名对应的中文译文可以说比较熟悉,但是对于其对应的意大利语等译文,可能受众人群相对较小,这样的外国地名对应的翻译及其组合可否作为商标使用?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涉及外文地名组合而成的商标所引发的纠纷中给出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由“TUSCAN'S”“Firenze”及图形构成的第24243096号“TUSCAN'S Firenze及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由于文字部分“TUSCAN”与“Firenze”属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且两个词汇的组合并未产生强于地名的含义和影响,最终驳回广东美乐时皮具有限公司(下称美乐时公司)的上诉。

  据了解,诉争商标由美乐时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提出注册申请,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原商标局)经审查认为,诉争商标由“TUSCAN'S”“Firenze”及图形分为上、中、下三部分组成,其中“TUSCAN”可译为“托斯卡纳”,“Firenze”可译为“佛罗伦萨”,两者均为意大利地名,属于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据此驳回了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

  美乐时公司不服原商标局所作驳回决定,随后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主张诉争商标中的“TUSCAN”与“Firenze”均为意大利语,并非中国公众所熟知的地名,且已有多件类似的在先商标被核准注册。

  经审理,原商评委于2018年10月23日作出复审决定认为,诉争商标的文字部分均可译为意大利的地名名称,诉争商标整体并未形成强于地名本身的含义,且美乐时公司列举的在先注册商标具有较强的个案性,不能作为诉争商标是否应被核准注册的当然依据。综上,原商评委决定对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美乐时公司不服原商评委所作复审决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称,诉争商标由文字和图形等多元素组合而成,并且经过广泛使用与宣传具有较高知名度,与美乐时公司形成唯一对应关系,且已形成区别于地名的第二含义;同时,诉争商标中的文字均为意大利文,并非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外国地名,且已有多件情况类似的商标被核准注册,故对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以核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TUSCAN”与“Firenze”属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诉争商标整体没有形成强于地名的第二含义,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商品的产地。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5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美乐时公司的诉讼请求。美乐时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TUSCAN”为英文,中文含义为“托斯卡纳”,是意大利的一个区域名称;“Firenze”为意大利文,中文含义为“佛罗伦萨”,系托斯卡纳的首府名称。“TUSCAN”与“Firenze”均为意大利旅游胜地,属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且诉争商标整体没有脱离地名的含义,在案证据亦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使公众将其与地名相区分,而其他商标的核准注册情况不能作为诉争商标是否应被核准注册的当然依据。据此,法院判决驳回美乐时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所作判决。(王晶)

  行家点评

  李雪梅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标代理人:从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立法目的来看,地名本身具有地理描述性,若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容易让人认为是商品产地,不会将其作为识别商品来源或服务提供者的标志,所以地名不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而且地名作为公共资源,本就不该由一家独占。因此,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对将地名作为商标使用加以一定程度的限制,我国目前也采用这一原则。但对于外国地名及包含外国地名的商标,我国有以下几种例外规定:一是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整体具有其他含义且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不会使公众对商品产地产生误认的除外;二是商标所含地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地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在地作用的除外;三是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该案中,诉争商标的文字部分为意大利两个知名地名,且文字加图形整体分为上、中、下三部分组合而成,各个要素在每一部分都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各自含义也完全指向其对应的城市名称,商标整体的组合并没有形成强于原地名的新含义,各个要素还是会明确地指向其所指代的地名;同时,在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中,“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是指我国公众知晓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地名,而地名包括全称、简称、外文名称和通用的中文译名。判断是否为“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存在诸多主观因素,在考虑我国普通公众对该地名的知晓程度时,要注意并非所有能查到的地名均为“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有一些地名被公众所知晓的原因,不仅因为其是旅游热门城市或者因具有其他因素而曝光率极高的城市,而有可能仅仅是因为一些特殊的资源、特定的产品、食物或者是人文因素,从而走入相关公众的视线,成为相关公众熟知的地名。所以,该案诉争商标所包含的“TUSCAN”与“Firenze”均是在国际上、历史长河中影响力极强的城市、区域名称,无论是其中文译文、外文原名,都被认为是公众知晓的地名,从而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如果喜欢锐创社知识产权的文章,可以关注锐创社知识产权中国商标网官网,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