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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如何申请复审_如何使用申请中的商标

更新时间:2021-09-14

商标驳回复审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商标注册的难度就不再和大家强调了,就算是委托代理机构去进行办理,也是无法百分百确保的,因为商标注册是存在不少风险问题的,是有可能由于某些很小的因素导致注册失败。当收到商标驳回的消息后,如果不服是可以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但是如何在收到商标驳回的通知后避免复审不受理呢?怎样去提高复审的通过率呢?锐创社下面就来一一和大家详细的说明清楚。

1.如何避免复审不受理

①商标复审申请法定时间期限只有15天,尽快的准备复审材料。

②复审部门为商标评审委员会,而不是审查时期的商标审查部门。

③复审是一次为自己争取权利的行政救济措施,而不是驳回就是证明商标的不行。

④复审是当事人自愿行为,可以主张复审,也可以放弃复审;主张复审,可能会获得初审公告;放弃复审,永远没有获得初审公告的机会。

⑤复审须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材料、《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其他文书,目前不支持口述,尽量用电子文档和录音资料等形式。

⑥复审的主体资格必须限于申请注册人。

⑦复审必须有具体的复审请求和事实依据。

⑧复审必须依法缴纳复审费用。

⑨申请注册人无力提出复审的,可以委托商标驳回复审代理组织。

2.提高复审率的因素

①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因为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广泛使用,所以已同申请人形成了一种对应的关系,并具备了一定的商标应有的区分性。

②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的崭新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申请商标的核准注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③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分,不会致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不构成近似商标。其中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的具体区别,可以进行详细的展开说明来进行证明,能够加大说服力。

④依据审查标准相一致的原则,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引证商标均含有近似的构成要素,并在核定使用的类似群组上都有交叉,但终相继被核准以及注册,由此可见商标中含有近似的因素其实并不是被驳回的决定性理由。所以商标具备自身显著特征,并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则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关于提高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的相关内容,在上述文章中已经和大家说明,不论是怎样避免复审不受理及怎样去提高复审成功率。不知道大家对于这些内容,有什么想法见解,或者是还有什么不理解不清楚的地方,如果有的话,请及时咨询锐创社客服人员,我们是会时时在线为您解答您的疑问的。

不服驳回商标复审的决定,有哪些救济途径

一、我国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等作出的决定不再是终局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救济。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由于这类诉讼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因此属于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原告就被告”的诉讼管辖原则,由于商标评审委员会位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域管辖范围,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应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同一商标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 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其他行政案件,由行政审判庭审理。 因此,结合以上几点,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你应向北京市知识产权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提起行政诉讼。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