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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消亡如何办_商标注册是如何计费的

更新时间:2021-10-20

阿里“达摩院”商标被驳回,宗教人士感情不容伤害!

  关于第33145533号“达摩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9]第0000208319号

  申请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145533号“达摩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独特的创意来源,其作为佛教用语已经被淡化,用作商标并不会伤害宗教人士的感情,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在先已有类似本案的情况获准注册,鉴于审查一致的原则,本案申请商标亦应予以核准注册。综上,请求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阿里巴巴集团概况;阿里巴巴的相关媒体报道、所获部分荣誉;申请商标的百度百科介绍;相关演讲视频;“达摩院”官方网站信息、媒体报道、荣誉材料;“达摩院”百度搜索结果;相关商标档案。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为“达摩院”,其中“达摩”为佛教用语,用作商标指定使用在保险信息等服务上,易伤害宗教人士感情,从而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情形。商标审查遵循个案原则,申请人提及的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具有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

  孟伊娜

  孙萍

  康陆军

  2019年08月27日

两人买卖假酒587瓶,贵州茅台状告侵商标权索赔一百万

  近日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于7月1日完成知识产权案件的首次立案。该案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南京溧水的两名被告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之处人民币100万元。

  据立案材料显示,2016年以来,被告人钟某、邰某某先后多次从他人处购买假冒注册商标“贵州茅台”的假冒贵州茅台酒597瓶、其他92瓶,并进行销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是第3159141号“贵州茅台”文字商标、第3159143号图形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人。被告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贵州茅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之处人民币100万元;对其侵权行为在南京市主要媒体上刊登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同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损失费用。(来源:中华网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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