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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商标注册费如何开票_如何知道商标注册是否被通过

更新时间:2021-09-29

《流浪地球》口碑票房双丰收 商标竟还在“流浪”?

  在今年的贺岁档影片中,受瞩目的电影莫过于《流浪地球》。影片改编自科幻作家刘慈欣的同名小说,截至目前,票房已突破30亿元,《流浪地球》的成功被一些业内人士誉为国产科幻电影的里程碑。然而,就在票房与口碑一路高歌猛进的同时,在中国商标网检索却仅发现一件“流浪地球”商标被核准注册,其为导演郭帆所属的共和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

  电影主要出品方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针对“流浪地球 THE WANDERING EARTH”商标在29个不同的商品与服务类别上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目前还在等待受理阶段。

  此外,已有多件“流浪地球”相关商标被深圳市多优技术有限公司、王某、徐州掌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主体抢先在中影集团之前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

  据了解,刘慈欣在2000年发表文学作品《流浪地球》,其影视改编权经由导演宁浩转让给中影集团后,历经4年的项目筹备,克服了多次制作成本短缺的问题才成功呈现了观众眼前。对一部中小成本、早期并不被看好的电影而言,节省资金对镜头特效精益求精、尽可能圆满地完成作品才是首要之事,中影集团的商标布局更是当务之急的工作,针对影视作品的商标布局应当先行而为,并且尽可能全面覆盖不同领域和类别。影视公司在介入影视项目的初期,如若资金相对宽裕,就应当将商标注册申请摆到与原作版权权属变更同等重要的位置,将核心商标在第41类影视制作类别上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延伸至其他类别。如若资金匮乏,也应当将核心商标在第41类上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在获得充裕资金后尽早完善商标布局。作品播出后收视率或票房若持续走高、后续IP运作可能性强,还应考虑注册防御性商标进一步完善布局。

  事实上,热门影视作品在商标上“摔跟头”的案例已屡见不鲜。例如,郑州某小伙注册了“芈月”商标并被核准通过,在电视剧火爆后以60万元的价格转手,此外还有公司以“芈月轩”或“芈月传”提交注册商标申请;去年热播的电视剧《延禧攻略》中的主人公“魏璎珞”也被某公司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热门电影《战狼》还引申出“战狼行动”“战狼护卫队”等商标注册申请……在影视行上发展日益壮大的当下,影视公司须知商标布局工作刻不容缓,譬如中影集团在电影上映前4个月才补充完善其他类别上的注册商标申请,不如尽早开展此项工作,以防商标“流浪地球”。

  今后影视公司可以根据权重不同的影视项目采取不同的商标布局策略,划出一笔固定的注册商标申请开支,并依照影视作品在不同阶段的不同情况下加大投入、完善商标布局,在确保成本的同时,为未来的商业开发留有余地。

“金龟子”商标诉讼案开庭 刘纯燕出席

  “大风车吱呀吱溜溜的转,这里的风景呀真好看……”大家应该记得《大风车》这个陪伴亿万中国儿童的节目,对“金龟子”姐姐也印象深刻。近日,锐创社知识产权商标查询网发现,她参加了一场商标诉讼案。

  “金龟子”原名刘纯燕,2018年得知在南京有一家少儿培训机构将其艺名“金龟子”注册为商标并进行使用,她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金龟子”商标无效,获得支持。“金龟子”商标的注册人李某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李某与第三人刘纯燕均到庭参加了诉讼。

  原告:

  金龟子是昆虫

  法院经查明,诉争商标的“金龟子”商标,由原告李某于2013年8月5日提出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教育、培训”等服务上。第三人刘纯燕以“诉争商标的注册侵犯了其在先姓名权”为由对诉争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根据各方当事人在法庭调查阶段的诉辩主张,该案的争议焦点为:“金龟子”究竟是不是刘纯燕的艺名?诉争商标的注册是否侵犯了刘纯燕的在先姓名权?

  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围绕这两个争议焦点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

  李某诉称,“金龟子”是自然界中极普通的昆虫,人们在看到或听到“金龟子”一词时,第一反应大多是昆虫。刘纯燕作为一个节目主持人或配音演员,其“金龟子”艺名知名度体现在影视娱乐领域,远远未达到教育领域的地步。

  李某表示,自己在南京地区使用“金龟子”作为早教品牌已经有十几年,目前其经营的“金龟子早教机构”在江苏、安徽地区已有9家连锁机构,具有一定知名度。

  被告:诉争商标

  易使公众误识 宣告无效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辩称,根据刘纯燕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金龟子”是其艺名,且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在教育、娱乐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与刘纯燕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关系。李某未经授权,将与刘纯燕艺名“金龟子”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商标,该行为难谓巧合,具有不正当利用他人姓名实现经济利益的目的。因此,诉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所标识的服务与刘纯燕具有某种特定关联,从而损坏刘纯燕享有的在先姓名权。据此,诉争商标应予宣告无效。

  刘纯燕:

  对自己姓名权、声誉造成损害

  第三人刘纯燕称,自己从1992年开始,就使用“金龟子”作为其艺名来主持《七巧板》,1995年主持的节目《大风车》当时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影响了几代人。“金龟子”作为自己多年宣传和使用的艺名,相关公众、媒体已经将“金龟子”作为其姓名符号,甚至比自己本名刘纯燕更广为知晓。

  刘纯燕表示,诉争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已经导致了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对自己的姓名权和声誉造成了损害。她表示,之所以关注“金龟子”这个商标,是因为这个商标出现在她一直耕耘的儿童教育领域。这些年,无论是节目还是生活当中,她都致力于把快乐教育、寓教于乐的理念传播出去,在某种程度上,观众已经把“金龟子”和儿童、儿童教育以及儿童的方方面面都联系在了一起。

  “很多人都不知道我的本名,一直称呼我为金龟子。金龟子原来本身只是一种昆虫,它和七星瓢虫的形象有很大的区别,为了让孩子们更喜欢,我是将金龟子和七星瓢虫做了完美的艺术结合和再创作,并用了三十多年的艺术生涯不断地赋予金龟子新的生命和新的力量。”

  由于原告李某和第三人刘纯燕本人均亲自出庭,审判长也在庭审的最后环节特意请两位当事人就此案意见进行了陈述。

  李某称,其是一个宝妈创业者,在她怀孕期间,创办了金龟子教育机构,起初是想把她所学的专业付诸实践,将她的教育理念传递给更多的人。刘纯燕认为,李某对“金龟子”商标的实际使用是建立在不正当的利用第三人声誉的基础之上。这种实际使用也是侵犯他人姓名权的举动,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也是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