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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补正如何打印_商标申请如何提高成功率

更新时间:2021-09-07

江苏“正则绣”被抢注,传承人打赢商标保卫战

  “这场官司打赢了,不仅我高兴,整个中国工艺美术界都在替我高兴。”昨日,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江苏省乱针绣(正则绣)代表性传承人吕存,拿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蜀绣大师郝淑萍刚刚发来的信息说,“这起商标抢注案的判定,捍卫了中国手艺人的骄傲和尊严”。

  猝不及防,百年心血被抢注

  吕存说的这场“官司”,是指他自2016年11月28日起向国家工商总局发起的申诉,要求撤销丹阳正则绣艺术有限公司注册的“吕存正则”和“正则绣”两个商标。

  “根本没想到我的名字和‘正则绣’商标会被抢注。”吕存谈及此事的语气已经很平静。他平和地向记者讲述了这场官司的由来。2008年,他受时任丹阳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冯裕华之邀,给学校的残障学生提供义务培训,“完全出于公益目的,未曾拿过一分钱”。

  2013年,冯裕华离校后,吕存也终止了和该校的合作。2014年冬季,吕存的朋友突然告诉他,丹阳金鹰天地里有家“丹阳正则绣艺术有限公司”在售卖正则绣产品,里面还挂着“吕存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文化厅授予吕存的“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牌子。

  吕存既吃惊又愤怒:“怎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人打着我和正则绣的名号在做生意。”他了解后才知道,这家公司是曹海鹰和冯裕华成立的,悬挂的“招牌”是复制的。早在2015年1月,曹、冯二人就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了“吕存正则”和“正则绣”两个商标。

  “我气愤于他们抢注了商标,也气愤他们打着我的名号误导消费者,损坏正则绣的声誉。”吕存说,“正则绣是我祖父吕凤子先生在抗日时期毁家办学开创的,凝结着我们家族百年的心血,我不能就这么看着百年心血被别人抢了。”

  愤而维权,争议商标被裁定无效

  2016年11月底,吕存委托律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起申诉,要求撤销“吕存正则”和“正则绣”两个商标。

  这个决定并没有得到吕存周围人的支持,许多人劝他:“这种维权的官司很难打赢,不要在这上面浪费时间和金钱。”甚至连他的律师也坦白地告诉他,对这个官司没有十足的把握。

  “吕存老师是正则绣传承人的身份,以及他与正则绣的关系不难证明,我们有厚厚的证据。”接手此案的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事业部主任宋丽琴告诉记者,“对方注册的商标是材料加工类,和吕存老师自己注册的纺织品类‘吕存正则绣’商标却并不属于同一类别。”

  虽然有难处,但吕存决定迎难而上。“我打这个官司,不是要将正则绣占为己有,它是公共资源,不能被某个企业独占。”吕存反复强调“不能独占”四个字,他说,“我的身份是正则绣的传承人,我有责任去做这件事,不能眼看着有人把它弄偏了。”

  “我清楚记得,吕存曾提交的一份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则绣’的提案,得到高度重视,并被交办给镇江市文广新局和工商局予以办理。”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吕国平告诉记者,“我国实行商标注册保护制度,商标一旦注册,就在核定使用的商标上具有专用使用权,受《商标法》保护。但《商标法》也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此我们在提案答复中,也建议吕存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宣告无效。”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细心搜集证据和有理有据的申诉后,2017年11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正则绣”和“吕存正则”这两个争议商标,与吕存本人已注册的“吕存正则绣”构成近似商标,丹阳正则绣有限公司以不正当手段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商标法》,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昨天,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上查到“丹阳正则绣艺术有限公司”的状态仍处于“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中,记者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对方简略地表示“我们律师正在处理”后,便不肯再说什么。“如今裁定公示期已过,我们没有接到对方上诉的通知,可以说尘埃落定了。”宋丽琴说,“正义终究没有迟到,没有缺席。”

  热血不凉,“将公益继续下去”

  虽然商标纠纷一事起源于为残疾孩子义务培训,但吕存丝毫不后悔自己对那些特殊孩子们的付出。“这个事是其他人搞出来的,跟孩子们一点关系也没有。”吕存说。

  作为全国残疾人集训队与全省残疾人刺绣集训队总敎练,吕存曾带领江苏残疾人选手连获三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的冠亚军,带领中国残疾人刺绣选手连续拿了三届世界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冠军。他的得意门生陈娇娜的正则绣作品《虔诚》更在去年获得了2017年“艺博杯”工艺美术精品大奖赛金奖。

  “别看她们不会说话,但非常勤奋,也特别聪明,只要肯用心指导,照样可以成材。”吕存说,“不是我夸自己的学生,陈娇娜的水平那是超凡脱俗,连苏州那些有几千年传承历史的绣娘们也是比不上的,将来一定是个大人物。”他告诉记者,最近他和市残联正在做一项名为“吕存公益”的事情,“就是为了培养更多的残疾孩子来学习正则绣,在传承发扬正则绣的同时,也让孩子们多学一门技能,我会将这份公益事业继续下去的。”

  “正则绣不同于其他绣法,它是一种创作型的、表达自己内心情感的绣法。”吕存的描述中浸透着对正则绣深厚的感情,“这是一种原创艺术,让创作者用针线表达思想、世界观和情感的艺术。我希望越来越多的人来认识它、保护它,但不要独占它。

最高法:严厉打击恶意商标抢注和搭便车行为!

  近日,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于7月10日结束。会议上介绍过去五年(2013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各类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81.3万件,审结78.1万件。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从2013年的10万件持续上升到2017年的21.3万件,案件总量翻了一番,年均增速超过20%,增速明显。更多商标新闻资讯,尽在锐创社标局!欢迎登陆锐创社标局免费在线查阅!

  2013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68.3万件,年均增长19.4%。案件类别上,五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60.9万件,年均增长21.59%;审结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3.1万件,年均增长21.82%;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4.3万件。

  从这些数据我们不难看出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增速明显。尽管恶意商标抢注、侵犯商标专用权、傍名牌搭便车等不诚信行为,已被纳入信用监管。仍有人投机者铤而走险,例如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五粮液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纪梵希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查处侵犯海贼王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迪奥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等等。

  此次会议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鼓励诚信竞争、遏制仿冒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要强化知名品牌保护,严厉打击不诚信的商标攀附、仿冒搭车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恶意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但很多人侵权了而不自知,有很多商标使用者并不清楚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大掌柜在此提醒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锐创社标局提醒您,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应加强知识产权意识,提前做好商标保护战略布局和管理,建立长效的商标防护机制,未雨绸缪,防范可能出现的商标危机,必要时应咨询专业知识产权机构,谨防陷入商标侵权漩涡,对企业的前程和未来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