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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后如何申请商标_如何申请商标注册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1-09-03

被商标撤三 这一招保准管用

当商标被商标撤三的时候,其实只要企业做一件事就能够维护好自己的商标权,那就是及时提交商标的使用证据,不过这个使用证据说法真的很多,想要准备可并不容易,临时抱佛脚更是不行的。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商标“使用”的定义,即“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商标撤三虽然只要有使用证据就能够维护,但是企业必须要注意的是商标的正确使用,等到商标被撤三的时候企业才想起来去准备证据其实并不可取,以免手忙脚乱,在使用商标的时候就要保留使用证据。

那么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都有哪些呢:

1、广告物品: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

2、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

3、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4、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证明材料:商标许可使用是商业活动中很常见的现象。商标注册人在许可他人使用时,应该将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经备案的许可合同证明力最强,其次才是未经备案的许可合同,协议。但是,仅有许可行为而没有实际使用是不能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的。许可合同仅是用来支持被许可人的使用证据真实有效。

商标撤三中只要企业提交正确的使用证据,企业的商标就会被保护,因此,企业也不需要过度担心,在注册商标后及时使用商标,保留好商标使用的证据才是正事,可不要闲置企业的商标哦!

放大招 商标撤三就该这样解决

商标撤三中,企业如何做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其实甚多企业面对商标撤三的时候都会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做才能够维护好企业的权益。不知道企业的商标还能不能过保护得了。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撤三”。其立法目的在于撤销闲置商标,将其重新放回公有领域,遏制恶意注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同时遏制滥用注册商标专用权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商标撤三其实并不需要如此担心,只要企业在注册商标后积极的使用商标并保留好商标的使用证据,那么在以后商标被申请撤三的时候,企业完全可以拿出使用商标的使用证据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有了商标,企业才能够打造自身的品牌,但是商标注册后也不能掉以轻心,还有商标撤三在等着企业呢,企业必须要提交商标的正确使用证据,才是保护企业商标的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