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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保护不在一时_商标续展保险的保护商标

更新时间:2020-11-23

如何在商标撤三中保住商标权

商标撤三对于企业来说可能并不陌生,但如何在商标撤三中保住企业自己的商标权呢?其实想要保住商标并不难,也并非有的商标都会被提出商标撤三,但是,这个概率也在逐渐的变大。

因为注册商标越来越那么,因此,很多企业都会选择撤三他人的商标,正因如此,企业更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只要企业认真的安装要求使用商标并保留证据,在商标撤三中级问题不大。

但是,不规范的使用行为能否认定为商标的使用:

1、改变注册商标特征的使用。实践中,很多权利人在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并非按照其注册核准的商标样式进行商业使用,而是进行了相应的变形。此时,该使用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第六条:“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有差异的,能否认定是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实际使用的商标未改变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的,视为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否则,不能认定是对注册商标的使用。”

2、使用主体与注册主体不一致。此时,应当考虑两个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及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着许可协议等。在没有书面许可协议情况下,若注册主体和使用主体为关联企业或者为法定代表人与所属企业等,则还需结合企业与商标发展的历史进程,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及相互之间的密切关系,即使双方没有相应的许可协议,也可以认定为两者形成了事实上的许可与被许可关系,从而构成商标的使用行为。

现在注册商标是非常麻烦,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够完成,如果企业没有保护好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那么这个商标就容易被撤三,到时候,企业岂不就失去了自己原有的商标,甚至浪费注册商标的时间和金钱。


商标撤三 保护不在一时

如何保护企业的商标在被商标撤三的时候完美反驳?企业当然要随时做好准备了,不到等到商标被撤三的时候,企业才想起来没有使用商标,或者是没有保留商标的使用证据,都会让企业失去商标。

商标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如果被撤三了,企业就白注册商标了,毕竟注册商标比较困难,会浪费企业很多的时间,因此,注册商标后一定要及时的、正确的使用商标,并保留好商标的使用证据。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一规定通常被简称为“撤三”制度。设立“撤三”制度的目的,在于将商标囤积投机者逐出市场,保护善意的市场经营者,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显然,要适用“撤三”制度,首先要厘清商标的“使用”概念。所谓商标的使用,是指发挥商标识别功能的使用。具体而言,应当是在商业环境中的公开使用,是体现商标权人真实意图的使用,以及符合商标注册范围的合法使用。然而,在实践中,出现了诸多形式上并不符合商标使用概念的情形,这些情形下的商标使用是否属于我国现行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需要对此进行具体分析。

需要企业注意的是,商标撤三时企业提交的证据一定要是符合要求的正确使用后保留的证据。

商标被撤三,企业要及时提交证据,商标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为了维护企业的商标,企业一定要及时使用商标,要知道并不是商标注册后就万事大吉了,不使用照样就会被商标撤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