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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如何申请软证书_如何申请绿色食品商标

更新时间:2021-09-09

商标侵权抗辩必须准备哪些证据?

商标侵权在现今这个社会中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因为商标的形式多种多样,难免会遇上图形和文字,还有三维标志,以及这些相互组合构成的图形在申请商标过程中与已注册商标存在近似和相似。由于注册商标的申请人越来越多,如果没有一定的商标设计优势,是很容易造成与已注册商标存在近似和相似的情况的。下面就由小编来讲解一下有关企业遇上商标侵权,在商标侵权辩证的时候,必须要准备的证据有什么?

商标侵权的证据之一:正当使用抗辩

1、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2、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3、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商标侵权的证据之二:侵权不赔偿抗辩

1、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诉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法来源抗辩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商合法来源抗辩的构成条件:

(1)认定是否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注册商标的知名度、销售商的经营规模、销售商品的进货和销售价格。

(2)认定是否合法取得,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的、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供货单位认可的、以合理的对价取得商品。

(3)说明提供者销售商应当说明提供者的姓名或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能够查实的信息。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注册过程中,遇上商标侵权问题的时候,商标被侵权企业需要针对侵权商家的侵权行文做出的相关辩证,在辩证过程中,必须要准备什么样的证据?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标侵权辩证的问题,不妨到锐创社进行在线客服咨询!

iPad商标战:苹果唯冠各抛新证据

  iPad”商标权争夺案越演越烈。2月17日,深圳唯冠联合和君创业总裁李肃、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马东晓在北京召开发布会,说明唯冠与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案进展。同时,国外媒体也曝光了苹果公司此前提及的得到香港法院”支持“的证据。在此锐创社标局商标网的小编提醒各位:商标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所在,是企业品牌的象征。如今,大家对商标的概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知识产权保护也十分重视,相应的,关于商标侵权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企业稍有不慎,就可能陷入商标侵权纠纷,耗时耗力,困扰不已。甚至于自己经营多年的品牌被他人抢注为商标,自己却无能为力时,更是气恼万分。

  本次事件涉及三个“唯冠”:在香港上市的“唯冠国际”(简称“香港唯冠”)、台湾的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北唯冠”)以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

  事件中三个唯冠的关系扑朔迷离,《21世纪经济报道》一则报道称,台北唯冠与深圳唯冠的实际负责人都是台湾商人杨荣山。而根据此前中国广播网报道,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谢湘辉是这样解释的:深圳唯冠跟台北唯冠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他们没有直接的投资关系以及持股关系。台北唯冠是由香港唯冠投资控股的,深圳唯冠是由唯冠实业投资控股的,跟香港唯冠两者之间有股权关系,台北跟深圳两个唯冠之间只是关联关系。

  著名知识产权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姚欢庆则表示,台北与深圳两个唯冠即便没有股权关系,但也有可能两家公司有相同的股东。

  2000年,台北唯冠在欧洲以及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2009年,苹果通过英国IP公司与台北唯冠达成一项协议,以3.5万英镑的价格购得台北唯冠所持有的iPad全球商标权。

  在苹果公司看来,既然已经购买了台北唯冠的全球商标权,自然包括中国大陆。但深圳唯冠则认为,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是单独由深圳唯冠所有,台北唯冠无权转让。所有的矛盾就此而生。

  2011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裁定,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争夺案,以苹果一审败诉而暂时告一段落。虽然苹果公司随后就向广东高院提出了上诉请求,但深圳唯冠开始主动出击,包括向多个省市的工商部门举报iPad商标侵权请其介入调查等。

  2月14日晚,苹果通过知名科技博客网站AllThingD发表声明称:“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我们在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对于苹果声称得到香港法院支持一事,深圳唯冠并不认同,《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深圳唯冠方面透露,此前苹果以正在跟深圳唯冠谈判购买商标权的问题,向香港法院申请了禁制令,即在谈判期间,唯冠不能将苹果商标权出售给第三方。这仅仅作为一种财产保护措施,诉讼尚未正式开庭,香港法院并未对香港唯冠以及深圳唯冠做出任何裁定。

  2月16日,香港法院批准临时禁制令的判决书、大量疑似英国IP公司和台北唯冠签署的商标协议文件被AllThingD曝光。

  新浪科技消息称,香港法庭判决书中表示,”所有被告的行为表明,他们曾带着共同的意图联合起来违反协议条款,损害了苹果和IP Application的利益。唯冠控股(注:即香港唯冠)、唯冠电子(注:即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都明显处于(唯冠CEO杨荣山)的控制下,它们拒绝在此前采取任何措施确保遵守协议规定,把 iPad的中国商标正确地转让给苹果。”

  综合搜狐与腾讯消息,在2月17日上午的发布会上,杨荣山回忆了当年台北唯冠出售iPad商标权的过程。

  杨荣山说,2008年苹果公司在英国成立了一家叫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的公司(简称iPad),主动与唯冠联系,说公司简称与iPad商标很相似,想要购买商标,同时保证公司不会跟唯冠竞争。

  杨荣山说,英国IP公司最初出价是2万英镑,并表示“如果不卖,就会发起法律诉讼”。

  杨荣山表示,2009年唯冠出现财务危机,公司正在打算收缩海外业务,律师主张卖掉iPad商标,诉讼还要花钱。于是,2009年12月,台北唯冠和英国IP公司签了协议。协议中包括了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转让。但是,他同时还表示,“对深圳唯冠来讲,第一,它还要使用这个商标,第二,他还要使用这个授权,它既没授权,也没签约。”

  杨荣山表示,在苹果公司推出iPad后才知道,“我们受骗了”。

  马东晓展示了一份授权书。他表示,授权书的具体内容是:英国IP公司和台北唯冠签约时,杨荣山因事不能到场,同意并授权公司法务部处长麦世洪签署相关文件。授权书盖了两个章,一个是杨荣山的私人章,一个是台北唯冠的章。

  李肃称,”授权书是台北唯冠的授权书,授给台北唯冠法务部的人“,”杨荣山只是个小股东,持有百分之十左右的股份。可以代表台北公司签,从法律身份上看。但不能代表香港公司,更不能卖大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