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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非遗商标注册_如何自助办理商标注册

更新时间:2021-08-18

国知局:对“非可视性要素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答复

  7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开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 议第1618 号建议答复的函。答复中表明,2013年《商标法》修改时第八条取消了2001年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和国际商标领域的发展趋势,增加声音作为注册商标的要素,此次修改一定程度的尝试了非可视性要素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同时在《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详细规定了提交声音商标所需的程序要件。

  张海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商标法第八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个创意新颖、设计精妙的商标对于企业彰显其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您在立法中探索扩大其他非视觉可感知性构成要素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建议非常重要。

  2013年《商标法》修改时第八条取消了2001年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和国际商标领域的发展趋势,增加声音作为注册商标的要素,此次修改一定程度的尝试了非可视性要素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同时在《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详细规定了提交声音商标所需的程序要件。

  此外,在2013年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时,不建议增加气味商标、动态商标、触觉商标等非传统商标。一方面考虑到一直以来都有可视性的要求,对声音以外的其他非可视性商标注册的社会需求不大,另一方面在商标审查中较难确定审查标准,国外也甚少有可借鉴的相关立法和实践,因此,《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时对该意见未予采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主体需求的多样化趋势,对注册要素的扩展确需重新考虑。我局在2019年继续开展对现行《商标法》实施情况的评估、专题论证等工作。在后续商标法修改工作中,将认真考虑代表建议,结合商标实践需要和国际商标领域发展的新趋势,就商标法第八条的商标构成要素是否扩大到其他非传统商标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也请代表继续给予关注。

  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希望继续关心支持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7月1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8种手段,巧辨非法商标代理机构!

  2018年春节前夕,国家商标总局发布了【通告.涉嫌违法商标代理行为】,将个别涉嫌违法的个别代理行为进行了通告,借此,小编对这些非正规行为进行详细分解,以防止申请人上当受骗!同时,让商标代理人区分自己所在商标代理机构行为是否规范,以防误入歧途!

  商标代理机构分为两种,一种是纯粹以牟利为目的代理机构,一种是以将商标代理作为事业来发展,肩负社会责任的代理机构。如果你是商标注册人,以上的对比,足以让您轻松分辨一个代理机构是属于何种代理机构。如果你是商标代理人,请清楚的区分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是否正规,以上行为是否做过,有则改之,无则加冕。或者换一个志同道合的代理机构去发展自己的价值,而不是在歧途中徘徊。同时,如果你是正直的人,愿意为维护行业的正气,请和我们共同去努力维护行业的秩序,维护行业的发展,维护自己的职业形象。

  一、虚构收费项目

  •详解:正规的代理机构,会明确的告诉你,除了申请费用,在商标不被驳回和异议的情况下,只有申请费,无其他任何费用。那些假借商标局名义,收取商标申请费用之外的“注册费”“商标申请保险费”“商标预保护费”“领取注册证费”“商标域名保护费”“商标版权保护费”“商标网上运营费”“已注册商标登记费”“已注册商标管理费”“网上商标展示费”“3﹒15标识费”“商标年度维护费”等,欺骗申请人的代理机构,只能说很不正规。

  二、虚假承诺

  代理机构承诺申请人通过其代理商标申请通过率百分之百,或提供包过合同等。

  •详解:近年来商标局明确的说明商标注册不会存在百分百通过率,也充分说明了,商标注册本身不是百分百通过的,正规的代理机构是从来不敢说百分百通过的,也没有权利说百分百通过的,任何商标都会因为盲查期、商标本身、审查员的主观认知角度、思维意识等而导致注册不成功。那些给你说百分百的,何来的勇气这么保证,甚至有些不正规代理机构还敢合同签订百分百通过,不通过退款等等情形。申请人不要盲目相信这些承诺,即是签订到合同上的保证条款,实际上也是无效的,在此,小编要忍不住普及一些法律条款:“民法通则第58条第5款、第6款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广大申请人,也莫轻易相信合同中的承诺行为,这些行为具体有效与否,还是个未知数。

  三、伪造虚假荣誉

  代理机构宣称其被商标局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伪造商标局授牌、颁牌等。

  •详解:正规代理机构,是没有商标局授牌的,近十年来商标局并没有给任何代理机构给予过授牌、颁奖,代理机构的备案也仅仅在商标局网站上能查询到。凡是能出示商标局给予颁奖、授牌的代理机构,可以毫不犹豫的断定,假的,假的!

  四、伪造相关文件、信息

  代理机构伪造商标申请审查流程信息,误导商标申请人。伪造商标局文件、印章等,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商标注册、分割、转让等。

  •详解:对于伪造相关文件的行为,小编只能说这群人太猖狂,无视法律,试问无论武侠小说中的英雄或是生活中的侠之大义者,哪个敢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明确的说,商标局下发的文件一般包括: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公告通知书、驳回通知书、注册证书及证明、决定书等必要流程的通知,凡那些提供商标局要求增加类别、续展通知、变更通知的证件,实属伪造。

  五、虚假宣传注册程序、周期

  代理机构宣称其代理申请商标可以快速受理、审查、取得注册证等。

  •详解:商标注册的程序是法定程序,对于普通申请人而言,没有人也没有任何部门能够超越这些程序为您开通绿色通道,审查时间目前9个月左右,后期有望提前,但公告期三个月,是任何申请人超越不了的规则。那些保证快速审查,加急拿证的的说法,在这里不攻自破。试问,又有哪些代理机构能够给你承诺快速到离谱?

  六、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详解:商标无论是否会被驳回或其他通知,首先通知的是商标代理机构,而不是其他你没听说过的代理机构。即使商标被驳回,商标局也会下发驳回通知书,而且以通知书收到为准,那些给申请人打电话说驳回的,诋毁其他代理机构,夸大其代理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欺骗申请人变更代理进行复审或诉讼。谎称申请人的商标在其他类别被抢注,诱骗商标申请人增加其他类别的商标申请。宣称其可以通过非正常手段处理在先权利申请障碍。宣称其能提前获取尚未公开的商标申请审查结果。欺骗申请人商标被驳回,被撤销、被无效宣告等等。有以上行为之一者,就可以断定是非正规代理机构。

  七、虚假宣传与工商总局、商标局关系

  代理机构宣称其经商标局批准、与商标局长期合作、有内部渠道、与工商总局通用律师等。

  •详解:正规的代理机构,在宣传上会着重强调代理时间较长,经验相对丰富,能够尽可能规避风险,办事效率较高等等,不会宣传超越法律的界限。而一些非正规代理机构,会枉称与商标局如何合作,如何提前知道信息,如何与商标局有内部关系,离商标局很近,关系很好等等行为。这种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为了骗取申请人的信任,往往这种类型的代理机构是不正规的,因为其没有实力与大众代理机构去竞争,只能采取一些非正常的手段,以给申请人“有关系,好办事”的错觉,借此多收费或拉拢业务。

  八、团伙诈骗

  •详解:一些代理机构,在金钱的世界里迷失了自己的价值观,总嫌正规的道路发展的太慢,开始了满满行骗之路。

  行为一:唱双簧。

  用一个外地电话号码,假借某公司名义,因其使用商标被你注册,要求购买您商标,或谎称你商标其他类别被非法预占,并威胁语气要求放开端口之类等等,否则会把其他类别注册,然后再异议等行为导致你商标受损,申请人往往不懂,赶紧打电话给代理机构咨询,此时,申请人已经上当,然后按照代理机构的思路缴费办理业务。(此行为也被称为:打抢;打,打电话;抢;别人要抢你的商标,你要抢回来)

  行为二:让申请人保护网络商标。

  此种谎称网络商标的行为,其实就是想办法卖给申请人域名,借助互联网的兴起,将域名概念说成网路商标,骗取申请人高价购买域名。这种销售域名的方法,甚至有人也按照唱双簧的行为来做,以有人要抢你的网络商标为由,骗取申请人办理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