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热线

您现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商标资讯公司商标如何办理_如何办理网上申请商标

公司商标如何办理_如何办理网上申请商标

更新时间:2021-08-17

商标争议因何成为初创公司的“拦路虎”?

  创业公司在创业之初,首先就是要打响品牌,换言之,就是得有一个叫得响,能让大众记得住的名字。但是呢,往往一个不小心就掉进了“商标争议”的坑里,大部分初创公司都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那么,商标真的是创业公司发展的“拦路虎”吗?对于高速发展中的创业企业来说,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怎么做才能不让自己辛苦打造的品牌形象付诸东流,不让自己努力赚的钱成为赔款装进别人的口袋呢?

  商标注册不及时,产品上市才发现做不了商标

  “快”是在互联网时代创业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但有时候发展过快,就容易发生有的企业在产品发布之后还没有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

  商标在这个快餐文化的时代,想要容易被别人记住,首先是快;在现代生活节奏快速的情况下,标志设计要一目了然,简练明确;其次就是准确性,也就是反映内容的准确性,公司、集团、商社、商品的性质特点,要紧紧地把握住;再次是信息量,就是反映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举个“栗子”。易行网是一家创业企业,是家从事汽车方面业务的网络公司。起初他们并没有做商标方面的查询就制作了自己的商标,将“易行”二字进行艺术化处理。当公司小有成就之后想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才想起来将自己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

  仅在商标查询阶段就可以发现,叫“易行”的商标多之又多,这些都成为这家初创企业商标注册申请的阻碍。产品已经上市然而商标却有侵权风险,一旦企业被起诉商标侵权,最直接的伤害往往是——产品或服务在纠纷解决之前被禁止再上线使用了。

  这种情况主要是创业公司经营者本身缺乏商标先行的意识,也对商标注册缺乏了解,认为只要取个名字就能进行注册,所以一直拖到产品上市,才发现原来商标注册遵循“在先原则”,他人近似或相同商标申请或注册在先,自己的商标不能通过审核,届时反而影响自己的商业计划的实施。

  产品上市之后,尚未注册商标,导致被抢注

  EVISU,它标志性的“M”字图案相信很多潮人朋友都认识,名字取自日本海神惠比寿,在国内它一般被称为福神。13年品牌方邀请陈冠希作为亚太地区代言人,让这个日本品牌在国内获得了更高的曝光度和关注度。

  在国内专柜一条牛仔裤的价格在1500元人民币左右,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并不便宜。但奇怪的是,福神在韩国价格却很低,几乎是国内价格的一半。有很多国内去旅游的朋友看到这么便宜都会一买买上好几条,甚至买来送人。然而他们却不知道,韩国的福神即使是商标一样,名字一样,却是不折不扣的山寨货。

  当初日本EVISU刚开始有点知名度的时候,韩国的商人就暗搓搓的抢注了EVISU商标,还坚称自己是日本发源的正品。

  曾经有媒体报道过韩国EVISU的山寨事实,对比了两种EVISU,发现韩国版质量做工跟日本版比都差很多。日本EVISU创始人山根英彦对韩国商人的这种行为很愤怒,因为很多韩国的年轻人一直以为他们明洞的大街上卖的EVISU就是日本知名潮牌。

  被照抄名字和设计的日本EVISU于2008年在韩国法院起诉了韩国EVISU,最后却败诉了,韩国的EVISU彻底了成了合法山寨品牌。胜诉之后,他们大肆营销,请了很多明星来代言自己的产品。

  这种事情发生后,通常创业公司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联系到在先商标的申请人去协商转让,支付昂贵的转让费,或者放弃该商标,启用新商标。从创业的角度来说,这两种结果都对企业的影响非常大。

  选择商标不谨慎,导致被驳回

  商标申请因为“近似或相同申请或注册在先”被驳回,这是审查时的“相对理由”,商标法还规定了商标不能被注册的“绝对理由”,一旦触犯这些商标禁用条例也会被无情驳回申请。而这些专业知识未必是创业公司经营者有所具备的,所以就会出现加入一些禁用元素后,再去进行商标申请这种情形。

  主持人李晨(非大黑牛)想给自己经营参股的公司申请个商标,就向当地的商评委递交了个商标,没想到这个商标却没通过审核,被批不能用,需要重新想一个。到底是什么样的商标还能不通过呢?

  李晨申请的这家名为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的商标为“MLGB”,之所以没通过,是因为商评委认为这个商标涉嫌骂人、低俗,会给社会道德风尚造成不好的影响。李晨方面表示不服,把商评委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了李晨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商评委的决定。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这个缩写的意思,它是近年来网络上少数人用来谩骂的国骂缩写,你们懂的。商评委给出的意见是,这几个字母在网络上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固化,会让人在看见它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想到这几个汉字,这对大多数上网群众来说,都有不良的影响。尤其现在上网的群众还多是青少年,他们在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上尚不健全,所以对他们产生的影响将更加深远,因为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所以选择商标需要谨慎,否则前期付出的推广努力和已经建立起来的品牌效益只好付诸东流。

转让公司股权的如何合法避税

股权转让因为税率固定的原因,避税比较难,通过常用的方式能减少的税也不多。

如果交的税比较多,就得通过税目转移的方法进行避税,比如设立合伙企业,将财产转让所得变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率就会改变,再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就可以大幅度降低,现在市场上最低能降到1.1%左右吧。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何合法避税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避税大都具有非违法性、低风险、高收益、策划性等特征。对于自然人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税负,大体可以有下述方法;

1、有效利用知识产权避税。自然人股东在转让股权前,将预先持有于自身名下的商标、专利或著作权对公司进行增资,由于评估价格可控,所以将极大地增加其自身权权益,进而在股权转让时可以极大限度地避免交易税金的产生;

2、在股权转让前一段时间(6个月至一年),通过增加坏账准备计题等财务安排等有效降低公司净资产;

3、如果自然人股东尚100%持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业务交易,选择合适的交易并适用的税种等减少股权交易税金的产生。

当然,针对个案的不同,也存在其他种避税的可能性,具体针对个案的不同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