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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如何注册商标_自己如何商标注册

更新时间:2021-08-13

在商标的许可使用期内转让商标权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根据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不同,有些许的差别。 (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商标的许可使用期内转让商标权是有效的。 (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在合理的使用期内转让商标权是有效力的。 (3)独占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允许包括注册人自己在内的任何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在商标的许可使用期内转让商标权无效。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册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人行使其商标权的一种形式。建立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基础上的商标转让,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涉。但注册商标转让,只有遵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方能有效。商标宽展期内的权利,如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注册商标续展宽展期内提出续展申请,未获核准前,以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注册人在宽展期内提出了续展申请,即使宽展期已过,该商标未被商标局核准前,在这个期间如果发生侵权行为,续展申请人仍然有权以商标权人的资格请求法律保护,工商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有关案件。但由于该商标此时处于效力待定状态,这时工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可以暂停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待该商标的续展被核准后,再进行处理

所以,如果商标被续展,宽展期内的权利就得到追认;为有效,即和有效期内的权利一样; 如果商标没有被续展,宽展期内的权利就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