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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怎么注册商标啊_香港怎样注册商标

更新时间:2021-08-06

有人把“国美”认成美国,还对“国美”商标提起无效宣告!

  国美,又称国美电器,国美成立于1987年1月1日,总部位于香港,是中国大陆家电零售连锁企业。

  2009年入选中国世界纪录协会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

  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人会将国美和美国联系在一起!

  可在商标一事上,却有人对于“国美”提起异议,认为:国美商标与美国国家名称文字构成相同,仅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据商标网查询,国美电器至今已经申请商标共计有3657件,包括“国美”“GUOMEI”等,覆盖多个商标类别,很多都已成功注册。

  这次被人提起无效宣告商标的是第5078576号“国美”商标。

  第5078576号“国美”商标,是国美电器于2005年12月23日申请的,被核准使用在第35类,广告,广告代理,进出口代理,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推销(替他人)等服务上,经续展专用权期限至2029年4月13日。

  如果这枚商标真的被认为与美国两字只是排列顺序上的不同,那么这枚商标极有可能被无效成功!

  因为依据商标的规定,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是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

  对此,国美立马上诉回应道:

  1、争议商标系被申请人独创,具有极高的独创性和显著性,经长期宣传和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与被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

  2、被申请人注册的“国美电器”和“GUOMEI”商标在2004年首次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且一直保持驰名状态。

  3、被申请人“国美”商标已在美国获准注册,申请人提出无效宣告具有明显恶意。

  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

  争议商标“国美”为文字商标,与“美国”国名文字排列顺序不同,且由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可知,争议商标经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相关公众不会将其与美国国家名称相联系,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修改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之情形。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国美商标予以维持。

  商标法中还有一点:商标的无效宣告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你想对已经注册使用超过五年的商标提起无效,成功率将会非常的低!

  在五年时间内的长久使用,对于一枚商标来说,是完全可以形成自己的品牌效应的,所以当你五年后在提起无效宣告的请求时,这会变得艰难!

  商标需要专业的知识,商标有商标法,一切基于商标的行为都要依据《商标法》作为依据!

什么?原来“美瞳”也是一个商标啊!

  到了夏天,各种五颜六色的美瞳格外吸引人的眼球,作为女神必备神器之一的美瞳,你知道它其实也是一个商标吗?如果喜欢锐创社知识产权的文章,可以关注锐创社知识产权企业商标注册网,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

  “美瞳”其实不是产品的通用名称,而是强生公司通过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名称!

  我们都习惯了把彩色隐形眼镜称之为美瞳,也很自然地以为美瞳是一种概括性的称呼,然而近日强生视力健发表声明:美瞳是“强生”公司出品的专为亚洲市场设计的1日更换型日抛型彩色软性角膜接触镜的注册商标和系列的名称,英文商标为 acuvue define。

  “美瞳”是强生公司的专用注册商标,只有由强生视力健经销的具有美容效果的隐形眼镜才能称之为“美瞳”, 而市场上各类非由强生视力健经销的美容镜片均不能称之为“美瞳”, 也与我公司经销之“美瞳”隐形眼镜产品完全无关。

  尽管强生公司一再强调“美瞳”是强生公司的注册商标,然而“美瞳”本身包含了美化眼部的含义,显著性不够强。此外,由于强生的广告中一直使用“强生美瞳”字样,也容易让消费者认为“强生”是品牌,“美瞳”是商品名称。

  上述两种情况共同作用,就发生了消费者将“美瞳”误解为商品名称,而不是强生集团旗下品牌的情况。

  商标淡化现象

  注册商标被误认为产品名称,是一种淡化现象,应当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比如大家都知道的“优盘”、“尼龙”,等商标,刚开始是企业的注册商标,如今却成了通用的产品名称,这是商标淡化的无情现实。

  商标淡化有两种情况

  一是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在其他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从而减少、削弱该驰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冲淡商标与商品之间的独特联系,最终损害驰名商标的商业价值。

  二是类似本次“美瞳”被误认为商品名称这一事件的商标通用名称化。这种情形主要是由于企业自身商标策略不当、宣传不当,导致消费者将具有一定名名度的商标误认为是某种商品的通用名称。

  商标的淡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何维护商标的权利,防止商标被淡化,对企业而言,不仅仅要具有商标注册意识,还要学会如何维护商标。

  商标淡化现象,并非只有外国才有

  在国内,互联网巨头也曾因商标显著性问题注册失败。腾讯是第一个开始申请注册“小程序”商标的,而且是45类全注册,但是最终全部都没有注册成功。除了腾讯申请“小程序”商标死于“显著性”之外,还有小米申请注册“爱视频”、阿里巴巴申请注册“轻定投”,最终都是由于“缺乏显著性”被驳回。

  我们在做大做响商标的同时,也要尽量规避商标淡化现象,否则就真的是花钱给所有竞争对手做宣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