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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通过后怎么出货_膏药注册商标完成一后怎么用

更新时间:2021-06-07

干货|商标被抢注,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追回?

  现在商标注册难度越来越大,申请人发过来的名字很多都已经被注册了,很多申请人会说,这不行啊,这个名字我已经在使用了不能改,也有一些情况是申请人注册过,但未保护完善,想要追加类别注册时,已经有人抢注了。

  如果你感觉某人申请的某商标侵犯了你的权利,商标局发了初审公告,甚至发了商标证书,还有办法吗?

  当然有,只要你不放弃…

  01

  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如果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会不予注册。

  02

  无效宣告

  我国《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03

  商标撤三

  我国《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俗称为“撤三”。

  针对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04

  法院

  无论是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评委的决定都不是最终结果,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都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标有以上的流程,都是有原因的,这些程序的设置,一方面是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另一方面强化商标意识,给予在先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如果你认为你的商标权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自身的权益:

  ★对方商标未下证,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对方已取得商标证书,提出无效宣告。

  ★对方商标注册满三年,提出撤三。

  ★法院起诉。

  商标保护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广大企业需要明白一点,以上各种方式都是耗时耗力耗资的处理方式。

  如果您目前还没有品牌保护的意识,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在改变,提早注册保护。

  如果是您已经注册,却被他人擦边蹭知名度,那就需要更完善的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不易,品牌发展不易,值得奋斗到底。

商标注册不及时 严重后果谁承担

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最重要的就是要在使用商标前及时的进行商标注册,注册商标后,商标才真正的属于企业,企业才能够更加安心的运营商标权,从而额保护商标的合法权益。

商标使用中会被很多人看到,如果企业的商标非常有特色,企业还不及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被抢走,那么企业设计这款商标的意义何在呢?商标权又如何保护呢?企业如何打造自身的形象呢?

大家通常所知的商标权,即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法赋予注册商标的权利,而不是天然就有的权利,若未通过法定程序获得法定权利,那么,商标本身自然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无法获得商标法等法律的保护。在我国及世界上大多数的确定“注册在先”制度的国家,即使是使用在先的商标大多数对于注册商标都没有抗辩权。也就意味着如果一个企业的使用商标没有注册,那么别的在后注册的同类别的同样商标的公司仍然可以投诉该企业侵权。

商标是企业经营对外的集中体现,商标也作为企业区分的标志,是企业品牌的重要因素,而企业品牌又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因此商标也是企业的重要的无形资产。而在我国商标法采取的是“注册在先”原则,没有注册就没有保护,而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没有注册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就相当于公司的合法财产去人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公司的财产随时都有被侵犯的危险。

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权益,必须要及时申请商标注册才能够更好的保护,如果企业没有及时注册商标,企业的商标如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岂不是他人想要抢走就能够抢走了?企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