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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文档怎么打注册商标_农业商标怎么注册商标

更新时间:2021-06-01

一篇文章让你明白商标注册的重要性

企业注册商标后就能安心的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不再担心他人的侵权等,在做大做强之后商标又会以一种无形资产的形式存在,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任何与之挂钩的品牌都能等到提升,不管是市场地位还是知名度,因此商标注册对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一、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商标

商标可以称之为企业的形象代表,为企业所制造的产品打上特有的标签,能够有效的预防他人的侵犯,它一般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二、为什么说商标注册很重要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没有注册的商标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相近的商标的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所以企业经营者若想稳定长久,有保障的使用某个商标时,最好是尽早将其注册下来。

三、商标被抢注后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正如专家所说,一件商标,从权利人选择该商标起,就不断有创造性的智力投入,进而增加了商标的附加值。商标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并随着企业的成长和产品的升级而不断增值。商标已经不仅是区别标志,更是一种无形的企业资产,可以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在某些方面,商标甚至超越了商品或服务本身,成为消费者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主要因素。

四、商标的价值

商标的价值与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是紧密相连的。企业将商标与产品捆绑销售,宣传水平会影响产品销售,也就会影响商标的价值。企业的综合实力更强,将产品作为商标进行宣传的力度更强,商标晋升的价值就更高。

商标是消费者用来区别同一类产品的关键依据,至于通过分辨商标我们才能知晓该产品是否是我们所要购买的心仪物品,从这一点就不难看出,商标对于企业来说的重要性,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所隐藏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切花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而升值,因此注册商标也是在为企业累积口碑和财富,企业还有什么理由觉得商标注册过于麻烦而选择放弃。

商标法论文四十二:关于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实践与分析

  抢注商标难逃法网——关于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实践与分析市场的发展需要竞争,竞争需要公平的市场。从近几年来看,一些企业或个人利用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屡见不鲜。目前,社会及一些新闻媒体流行一种称谓———抢注商标。我以为这种称谓的概念是含混的。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并没有这样的定义和表述。但对于“抢注商标”所涉及的实质,我认为还是应归结到《商标法》第二十七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于违反《商标法》第八条注册的商标,在判断和认识上一般比较容易界定。但对于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在商标评审案件中,却总会遇到许多纷繁复杂的情况。在判断和认识上存在一定难度。由此,《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这样解释: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指的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悉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以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在每年受理大量的撤销注册不当商标案件中,分析其动机,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关系人或相关公众本着对社会、对维护正常经济秩序负责的态度,就该注册商标本身是否显著、是否属于不当注册提出申请,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主观意志大体是善意的;二是人或当事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遇到在先商标权利障碍或受到商标侵权查处时,提出某商标注册不当,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商标,其主观意志是恶意的。实质上是为规避相关法律,妄图依赖注册不当程度于可乘之机或逍遥法外。

  以下就《商标法》第二十七条所指的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加以例证。

  一、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

  我国目前强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人用药品和卷烟。《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销许可证)。

  某公司在人用药品上注册了“恒联”商标,当事人举证其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获准注册而请求撤销其注册商标时,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裁定该商标为注册不当,从而予以撤销。

  在大量注册不当商标评审案件中,违反商标所有人意愿转让注册商标的现象日趋增多。其原因之一是在申请程度上有不健全之处。二是公司领导或商标主管人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背着董事会(或厂办)、或采取伪造公章等手段将公司商标转让给自己所办公司或其他公司名下。一旦商标关系人能举证该商标为非法转让时,商标评审委员会将依法撤销其转让。

  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我国众多企业的商标意识大幅度提高,尤其是东南沿海城市更为突出。当然,无论中国和外国,利用他人商标声誉进行注册的情况也不胜枚举(这里所要列举的就是所谓“抢注”商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