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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的意义

更新时间:2021-05-12

注册商标的必要性: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为创名牌打下基础; 2、商标注册证是商品获准进入商场销售的凭证; 3、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别人不敢仿冒,否则就可以告其 侵权,获得经济赔偿。相反,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 苦心经营的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是申请省市名牌、驰名商标、质量认证的前提条件; 标志设计、品牌策划的好处: 1、通过为企业建立并维护企业形象 (包括企业标志(logo)、VI(视觉识别系统)的建立整改以及企业形象广告的制作发布等); 2、文化传播梳理 (包括企业内刊如报纸杂志编辑排版印刷邮递等); 3、对外展会所涉及的展览展示物品的设计制作安装等操作,使企业拥有准确定位的魅力形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撤销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即由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和文件递交方式不同。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