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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商标超市商标争议分类

更新时间:2021-04-07

中华商标超市:

中华商标超市网-中国技术交易所商标交易服务中心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条文开展商标交易服务业务,着力打造完整高效的商标交易全流程业务服务平台。中心旗下的中华商标超市网品牌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领先的网络商标交易平台,是中国第一家提供商标全流程(商标策划、战略、评估、交易、融资等)解决方案的服务平台,现每年为国内外企业及相关单位提供超过六千件商标解决方案的专业服务平台。

商标争议可以分二类:

一商标的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所引起的争议。这类争议通常发生在两个使用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之间。对于这类商标争议在我国商标法规定了从注册之日起算的5年的争议期。

商标争议是由于商标注册违反了注册商标依法所要求的禁止性规范,或者注册申请人采取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注册所引起的争议。所谓违反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范主要是指如商标图案不具备显著性、违反公序良俗或善良风尚等。对于第二类商标争议,我国《商标法》上没有规定提出商标争议的期限。这就是说对于这类商标争议可以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候都可提出商标争议。

商标争议的申请条件:

申请商标争议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商标核准注册的日期先于被争议人商标核准注册的日期。

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必须是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

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者是近似的。注册日期在后的商标注册人不能向注册日期在先的商标申请裁定。这是因此商标权是由注册产生的。因此以注册先后的原则来确定申请裁定权利,这与《商标法》的“申请在先原则”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