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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需要遵守哪些基本原则_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哪些细节需注意

更新时间:2021-01-07

商标注册取名需要遵循的原则

【】商标注册取名需要遵循哪些原则?一个企业商标的好坏,往往能直接影响自身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好的商标名能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那么商标注册取名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呢?

1、内容健康:内容不健康的商标转让因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能获得注册,又因为不健康的商标难以被消费者接受,因而难以打开市场,所以含义健康向上是商标注册最基本的要求。

2、显著性强:显著性强的商标,是经商标注册人独创的、与众不同的、能使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区别性标志。所谓独创就是不抄袭、剽窃、摹仿,而是商标注册人根据企业、商品、市场等因素,倾注大量热情和劳动创造出的独有的智力成果。因而,这样的商标往往具有很强的显著性,也更易被市场所接受。

3、寓意深刻:在商标中隐含特别的含义,可以是寓示企业发展的,可以寓示美好愿望的,也可以寓示商品特点的,如娃哈哈、盼盼。

4、要利于传播:一般要求简单易记,朗朗上口,这样才有利于在消费者中间广为传播。切记,取名可“通俗”但不能过于“庸俗”!

5、能够彰显品牌文化:很多品牌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具有坚实的文化价值基础,因而产品名称如何点缀配衬颇具讲究,好的命名能更深刻的诠释品牌的价值内涵。

6、适应消费市场环境:一个市场定位准确的产品,会面临一个高度细分的目标市场。所以,我们应该深入了解消费市场的地理环境、风俗人情和消费习惯,如果产品命名与市场环境任一因素相抵触,都会导致产品出师未捷身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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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需要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一、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二、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

三、显著性原则

申请的商标必须要具有显著性,方便消费者识别。本来商标最基本的作用就是区分同一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方便消费者选择心仪的产品,因此商标必须要有显著性,而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也就是说,即使有一个标志没有其他人在先注册,并且符合产品的具体内容,但是这个标志并不能很明显的将所标志的产品与其他产品区分开来,那么这个标志就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四、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的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对待他人事务就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以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