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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商标撤三申请最全解析

更新时间:2020-12-28

2019商标撤三申请最全解析

何为“商标撤三”?是指一个已经注册了的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很有可能就被他人申请撤销并进行再注册。对于商标撤三,《商标法》的规定是: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下面好办易将从商标撤三申请的条件、商标撤三申请的流程、商标撤三申请的注意事项三个方面全面解析商标撤三申请。还不赶紧收好这份2019商标撤三申请最全解析!

2019商标撤三申请最全解析

第一点:商标撤三申请的条件

1、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注册之后,如果不使用是对商标资源的浪费,也是他人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拦路虎。对于闲置的商标,法律规定了到时“清理”的制度,也就是“商标撤三”制度。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及其注册信息的。商标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不能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比如,对注册商标文字、图形、颜色等进行改变,之后还加上注册商标的标识。如果确需改变,应该再次申请新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也不得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如果确需改变,应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进行变更。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二点:商标撤三申请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第二步:商标局受理

  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第三步:注册人按期提交使用证据

  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第四步: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后,需要怎么证明对方“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商标呢”?其实,申请人是不需要证明的,需要商标所有人证明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进行了实际的使用。

第三点:商标撤三申请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3、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

4、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2014年5月1日前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异议裁定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5、申请撤销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程序的,则自行政决定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相信经过以上对商标撤三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这三方面内容的介绍,大家能对商标撤三有所了解。如您还有其他疑问,不妨来好办易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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