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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商标撤三相关文件怎么办_商标被提撤销三年不使用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12-21

收到商标撤三相关文件怎么办?

商标闲置三年没有使用就可能被撤三,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这件事,导致自己的非常好的商标就这样被撤销了使用权限,企业同时失去的还是一个好的商标,因此,企业注册商标后也要使用它。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满三年,即可对其提出申请。

商标撤销连续三年指的是,如果已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的话,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国家商标局受理撤销申请后,会发信通知注册人提供法定期限内的使用证据。

就是说商标权人,虽然没有必须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使用就应当规范使用),但是,一段时间(法定为三年)经过后,商标权人如果持续不使用一枚注册商标,就会产生让渡这枚商标权利的义务。

撤销注册商标需要注意的几个要点有:

1、须注册后未使用或继续停止使用已满三年。若间断使用而其间隔未满三年者,仍不得撤销。如曾有三年未使用的事实,但在被申请撤销之前,已经恢复使用者,亦不得撤销。

2、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时间计算,应当从申请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

3.须无正当事由:此处“正当事由”是指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者。如政府进出口政策限制,破产清算或者有地震、火灾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理由不使用或停止使用的,认为有正当事由。

4、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视为使用,如果商标被许可人有使用且能提出使用证明者,则视为有使用,无论商标是否有办理许可登记,不影响使用事实。

商标闲置是非常不可取的行为,如果企业没有使用商标那注册的商标也体现不出它的价值。


这么使用商标 商标撤三都不知道怎么办

很多企业在收到商标撤三通知书的时候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如何做才能够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其实只要企业使用商标了,并保留使用证据了,及时提交并不会被撤三,被撤三只可能是因为企业没有正确使用商标。

商标没有使用满三年,一旦被提出撤三,企业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错误的使用也是一样,错误使用商标就和没有使用时一样的,这些材料就算是提交给商标局也不能保护企业的商标不被撤三。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不规范的使用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商标使用的主体和注册的主体不一致。其中尤其包括注册主体的名称变更后,相应的商标并没有办理变更手续,导致商标使用人和注册人不一致。

2.商标的实际使用标识与注册证中的标识不一致。这些不一致包括颜色的不一致、字形的不一致等一些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3.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在被核准的范围内。例如仅核准在服装类别的商标,却被用在了餐饮行业,且打了注册标记,就是典型的超出核准范围的使用。

这些都无法当做是商标使用的证据,根本无法保护自己的商标权。

商标注册越来越难,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先撤销他人商标,然后一年后申请一样的商标来保障企业的商标能够申请成功,但被商标撤三的企业不就惨了,他们必须要仔细应对,注册商标后根据要求使用并保留证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