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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不利用商标撤三也不为怪_关于商标撤三不得不说的那些事

更新时间:2020-12-17

资源不利用 商标撤三也不为怪

商标撤三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只要是一个优质的商标就有可能被他人提出撤三,因为现在想要注册商标确实有一些困难,企业想要通过撤三他人商标来获得商标权也无可厚非,这就需要企业及时使用商标了。

商标的价值就是在使用中体现出来的,当企业使用商标后,企业的商标价值才能够体现处理,企业的商标才能够让更多的消费者认识,才能够帮助企业打造品牌形象,没有使用的商标就没有这些作用,那注册商标就没有意义,被提出撤三被撤销商标使用权也是迟早的事。

如果已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的话,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国家商标局受理撤销申请后,会发信通知注册人提供法定期限内的使用证据。这个时候,企业就要把使用商标的使用证据提交给商标局,商标局认为合格就不会撤销企业的商标权,如果企业不闻不问,商标权就一定会被撤销。

这里所说的商标使用证据,要求真实、有效、合法。注意因为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所以注册人在提交证据时需要证明近三年连续使用的证据,之前的都属于无效证据,即便提交也不会被国家商标局采纳。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该条关于商标使用的界定,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商标使用的形式;二是商标的功能,即识别商品来源。只要按照要求及时使用商标,就不必害怕商标撤三,怕只怕企业没有使用商标,或者使用不正确!

企业的商标注册后并不是永久的属于企业的,当企业的商标没有及时使用的时候,还会面临一个风险,就是商标撤三,当有人对企业提出商标撤三的时候,企业都没有反抗的余地,因此使用商标也很重要。


商标不使用 商标撤三可不是危言耸听

商标撤三是商标满三年没有使用所面临的一个问题,虽然商标局不会主动撤销企业的商标,但是商标不使用,商标撤三的风险还是存在的,商标撤三并不是危言耸听,企业要做好准备!

因为商标撤三是任何人都能够提出的,企业不能够知道什么时候会把提出撤三,因此,企业必须使用商标并保留商标使用证据,一杯不时之需,外一突然被提出撤三,企业再去准备材料可能就来不及了。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中所体现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的一致性,以及证据的形成时间等问题,确保“使用”证据的有效性,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商标不被“撤三”。值得注意的是,在有关“撤三”的法律条款中,还规定了可以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特殊情况,也就是《商标法》中所讲的“有正当理由”不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

这些商标的使用证据,企业保留好以后都是商标撤三中的有力武器:

1、广告宣传;广告是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大多都会出现在广告中,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然而,由于一定的局限性,电视、电台的广告不能提供具体的发布时间,难以作为直接证据。所以,可以在报纸、杂志以及各种博览会、交易会留下平面的文字或图片的宣传信息。

2、产品包装;产品包装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包装如果没有印制生产日期的话,很难作为具体时间内的商标使用证据,因此还需要其它佐证。

3、产品检验报告;由质量监督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一般都会有商标的信息和时间的标注,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商标撤三离我们并不遥远,不过企业只要准备好商标的正确使用证据,在商标撤三的时候及时提交商标使用证据,就能够保护好自己的商标,因此,只要企业使用商标,就不需要担心商标撤三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