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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名有那些忌讳_公司核名这些字都不能用

更新时间:2020-11-17

公司核名有那些忌讳

给公司取一个高大上的名字,一般就是各个创业者的首选,在这一问题上都是煞费苦心,但不是说你想到的都是可以登记注册的,原因之一就是可能已经被人抢先一步,原因之二就审核不通过,而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就是你可能触及到了某些禁用的字眼或词语,那么你都知道那些字眼或词语是不允许注册的吗,下面就为大家列举一些例子,让你有多一些了解,之后不会出现走出这样的冤枉路。

1、工商核名会在相似行业范围内进行。譬如说都是科技行业,如果之前相同字号已经注册,那么就不能再继续使用此字号。

2、字号的规则:字号的核准规则:ABC字号,会拆分为AB、AC、BC三个字号的分别核查,如果其中有一个已经被占用,那么ABC字号就不能够使用。

3、字号中不得使用阿拉伯数字、字母及连续2个大写数字

如:“12、AB、十二,拾贰”等。

4、字号中不得使用特定词组及形容修饰词语,如:“非常、第一、最棒、森林、工业、世纪”等。

5、字号中不得使用地域、地区、国家等名称,如“上海、浙江、杭州”等。

6、字号中不得使用修饰行业,及使人产生误解的词语,如行业为”金融信息服务“的不得使用“快贷款,好贷,等词语作为字号。

7、行业为”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的不得使用“创投'等词作为字号。

8、查名时字号两两连续字号查询,故字号越多,名称越难查出,字号最少2个字,如:”克里斯汀“查名时需查”克里“、”里斯“”斯汀“皆不得与其他字号相重

9、查名时查相似字,如:”曼“需要查相似字”漫、蔓、嫚、慢、幔“等增加删除该部首都要查。

10、查名时查询相似行业,如:查”电子科技“行业时,需查询”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自动化科技“等相似行业。

11、与驰名商标、著名企业名称相似的字号不得使用。

核名时间通常为1-3个工作日。公司注册首要的就是核名,我们来看看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公司章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联系锐创社,锐创社服务热线:40000-777-72.


公司核名你知道那些名称是禁用的吗?

要注册一家公司,首先我们要做的就核名,如果在网上核名通过,接下来就可以准备材料到工商部门继续下一些步骤,那么,在做公司核名的时候,有那些名称字眼是禁用的你可能不是那么了解,为了避免发生这些错误,浪费你的时间,这里给你说说那些禁用的名称字眼,希望可以给你帮助。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业务。企业名称审核人员依据本规则对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存在有关禁限用内容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本规则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查服务。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地区可以参照本规则,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

第四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

(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第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第五条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六)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如“海洛因”“推牌九”等。

第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含有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知名烈士和知名模范的姓名的。如“董存瑞”“雷锋”等。

(二)含有非法组织名称或者反动政治人物、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姓名的。如“法轮功”“汪精卫”“秦桧”等。

(三)含有宗教组织名称或带有显著宗教色彩的。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

企业核名

第七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第八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团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及部队番号。

第九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第十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和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第十二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不得用作字号。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对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企业名称中标明。不得在企业名称中标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禁止经营的行业。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名称中标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组织形式,不得使用与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不一致的组织形式。

第十五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第十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非营利法人的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法人授权,且使用该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法人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确定的,可以不经授权。

第十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且使用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确定的,可以不经授权。

第十八条企业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组织或者超出企业设立的目的,但有其他含义或者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以上三类企业名称需经工商总局核准,但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除外。

第二十条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地、盟)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自治县、旗)

行政区划名称,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工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含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

(一)国务院批准的;

(二)工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工商总局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上级企业登记机关可以授权下级机关核准应当由本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

第二十二条企业名称的字号应当由字、词或其组合构成,不得使用语句、句群和段落,但具有显著识别性或有其他含义的短句除外。

第二十三条企业名称的字号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带有误导性内容和文字,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企业名称的字号不得以外国国家(地区)所属辖区、城市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作字号,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企业名称不得以职业、职位、学位、职称、军衔、警衔等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作字号,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企业不得使用工商总局曾经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但已经取得该驰名商标持有人授权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企业名称中的行业不得使用与主营业务不一致的用语表述,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三)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同类别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相同。

第二十九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工商总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条地方企业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政府规定,细化禁限用内容。

第三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名称的登记、核准,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的调整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由工商总局解释。

当你要注册公司前,想要的名称可以先在网上预核名,还可以咨询一些代理公司,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联系锐创社,锐创社服务热线:40000-77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