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热线

您现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商标资讯如何进行商标查询_如何查询商标在哪类

如何进行商标查询_如何查询商标在哪类

更新时间:2021-12-29

如何进行商标维权和打假

  在此锐创社标局商标注册公司的小编提醒各位:商标的储备对于企业家来说是很有必要的。事实上注册一件商标只需要花费千余元的商标注册费,但如果自身商标被他人抢注册,想要让商标失而复得,不仅要花费数年的时间,期间的动用的资金更是几万甚至几十万,这都是有可能的。千万不要因小失大,商标注册要趁早。

  问:

  如何进行商标维权和打假

  答:

  锐创社标局认为以下要点,是打击侵权行为的关键所在:

  第一,周密调查、全面搜集证据材料是打击侵权行为并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和保障。需搜集的证据包括:

  1、被侵权人在先权力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等)

  2、被侵权人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证明(如发票等)

  第二,客观分析调查情报、证据材料,并结合权利人的主观倾向,选择切实可行的维权途径,这是打击侵权行为的重要中间环节。

  第三,制作投诉书、起诉书并向相应机关递交,请求对侵权行为实施打击。这是打击侵权行为中最重要的步骤。

  商标侵权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

  5、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的便利条件的;

  7、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8、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

  9、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的;

商标侵权行政投诉如何进行

一、投诉人的主体资格条件: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投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投诉的情况下,自行投诉;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单独投诉。 二、投诉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时需要提交的投诉材料: (一)由投诉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投诉书》(《请求书》);委托代理机构或者代理人(下称代理人)代理投诉的,如果《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代理人可以以代理人的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可以由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投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居民身份证》等文件)复印件; (三)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四)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的,还要提交投诉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机构代理投诉的还要提交委派工作人员代理投诉事宜的《委派函》和该工作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律师执业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证明存在侵权事实的证据材料。 上述复印件必须由提供人注明:“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或者签名。 三、在中国大陆以外形成的(涉外商标)投诉材料及其他证据的补充要求 (一)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出具的《鉴定书》如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二)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出具的《鉴定书》,如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办理证明手续: 1、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形成的证据,当事人应提交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作为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的公证证明; 2、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形成的证据,经澳门政府公证部门(澳门司法事务室下属4个民事登记局)或内地认可的公证人核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加盖核验章; 3、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当事人应首先在台湾进行公证,取得公证书正本。如公证事项属于财产权利证明公证书(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等有形财产和专利、著作、商标等无形财产)的,台湾海基会会寄送公证书副本到相应省(市、区)公证员协会,以供使用部门核查。 (三)以上证据材料应当是已办理有关证明手续的原件,或者是经过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复印件。 (四)投诉人提交的其他外文书证,应当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或者其他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同时附上经确认的与原件核对无误的翻译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需要注册人出具《鉴定书》的情形及其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时,如果该商品上标注的商标标识与被侵权的注册商标标识相同的,或者该商品上标注的生产者是权利人或者是权利人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由商标注册人出具《鉴定书》(鉴定该批商品是否其生产的,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生产的)。 如果《授权委托书》有明确授予被许可人或者代理人鉴定权的,《鉴定书》可以由被许可人、代理人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