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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商标的作品著作权_郑州如何申请商标

更新时间:2021-08-31

著作权继承

什么是著作权继承?著作权继承有何特点?在继承著作权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在著作权继承中,继承人继承的只能是财产权,人身权不可继承。

一、什么是著作权继承

著作权继承是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

二、著作权继承特点

1、绝对权。著作权继承不能变更登记,而且也没有交付。

2、双权利人。在继承完成后,著作权的所有权人成为了两个人,一个是著作人身权的所有权人,即作者;一个是著作财产权的所有权人,即继承人。

3、限制继承。继承人却不能任意修改继承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继承人继承的只是财产权。

三、著作权继承注意问题

1、著作权,可继承的,只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这一规定表明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可以由著作权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2、著作权在继承时一般不宜分割。

著作权与一般财产权有很大区别,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不可分。著作权是一个整体,在作为遗产继承时,不宜进行分割。如继承人为两人或数人,继承著作权时,可以采用折价、共有、给予补偿等方式处理。

3、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一般不能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著作权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权利或义务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三项人身权利在作者死后不得侵犯,其目的在于保护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在作者死后不受他人侵犯,所以说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三项著作人身权能不存在继承问题。

4、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此作了特殊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作作者所取得的这部分财产权利,属于其共同财产。

5、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6、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作者死亡后,他人不得删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什么是网络作品著作权有那些保护措施

网络时代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产生了很多法规缺口,尤其是作品著作权已经成为众多人群关注的重点,面对各色各样的作品,很多原创者意识到了著作权的重要的,相关部门在不断的为新时代的作品著作权进行政策调整,那么究竟什么是网络作品著作权有那些保护措施?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受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享受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第二层是指网上数字作品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等权利。

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规定我国《著作权》第9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或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根据这一规定,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两类:作者和网站管理者。

网络作品让我们能够直接通过网络查看到所有人发布在网络上的作品,而不再像旧时代一样看每部作品都需要先找到相应的书籍才能进行阅读,大大的降低了阅读的成本,不过当前网络作品侵权的行为非常常见,相信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这种行为会离我们远去。

网页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对网民的吸引,因而网站管理者都非常重视网页的设计,而且经常性地对网页进行改进,并对于大量来自传统媒体和网络上的信息,网络管理者必须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分门别类,加以编辑。

在这些过程中,网站管理者在智力上、精力上和物质上都有较大的投入。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的规定,它应该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而网站管理者则应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

作为作者,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不必多言,而网站管理者对其网页的整体享有著作权。网页从文字、颜色到图形,都是以数字化形式加以特定的排列组合,而且网页也可以有形形式复制,如存储在电脑硬盘上,打印到纸张上,具有可传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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