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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有商标_怎么称为商标

更新时间:2020-11-03

共有人商标是什么意思?
1、什么是共有商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的同一商标,称为共有商标。《商标法》第五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2、共有商标的特点 (1)主体的复数性 共有商标权的主体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它表达的是权利主体的复数而不是权利客体的复数。数人基于共同注册或者共同受让而拥有对同一商标的专用权,才是共有商标权。 (2)权利的单一性 共有商标权是一个商标权而不是数个商标权,共有是指对同一商标的共有而不是对数个商标的共有。如果数人既对甲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又对乙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则是两个独立的共有商标权,而不是一个共有商标权。 3、如何获得共有商标 共有商标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 (1)原始取得 共有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就是共同申请取得,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从而获得商标权。 (2)继受取得 共有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主要包括下面三种方式: ①转让取得。即通过合同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标权。具体可以分为三种情形:其一,商标权共有人通过合同的方式将其享有的共有商标权份额转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例如:甲、乙、丙共有商标“太阳”,甲将其就商标“a”所享有的份额转让给丁。丁成为共有人,与乙、丙共有商标“太阳”。其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通过合同的方式共同受让商标权。例如:甲、乙将其共有商标“阳光”转让给丙、丁;甲将其商标“月兔”转让给乙、丙。其三,单一主体商标权权利人转让其商标权的部分份额。例如,甲将其商标“月兔”的部分份额转让给乙,由乙与其共同享有和行使“月兔”商标权。 ②继承取得。即自然人通过继承、遗产分配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标权。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其一,单一主体商标权权利人死亡,继承人为多数人时,继承人可依《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该商标权,成为商标权共有人。例如,甲拥有注册商标“月兔”,甲死亡后,该商标由继承人丙、丁继承。其二,共有商标权权利人死亡,由其继承人继承该权利人的地位成为商标权共有人。例如,甲、乙共同拥有注册商标“月兔”,甲死亡后,其地位由继承人丙、丁继承。 ③承继取得。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合并、分立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标权。《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其中的权利应当包括商标权。
商标有什么用
我国对于商标是实行自愿注册原则,商标不经注册也可以使用,那么商标注册究竟有什么好处呢?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排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他人不但不可以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也不能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的商标则不能受到这种保护,只能自己使用,如果使用过程当中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则使用人只能在自己在先使用的范围内继续使用商标,不能扩大使用范围,还有可能面临被他人起诉商标侵权的风险。对于驰名商标,商标注册的好处就更加明显了。注册的驰名商标,只能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就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即不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而是所有品类的商品或服务他人都不可以使用与已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